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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东城广密密封元件制品厂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年07月25日,东莞市东城广密密封元件制品厂根据东莞市东城广密密封元件制品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温塘温竹二横路16号之五一楼。
规模:占地面积800m2,建筑面积800m2。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主要从事硅胶制品、自用模具的加工生产,年产硅胶制品8吨、自用模具20套。主要设备为炼胶机5台、油压成型机7组(共11台)、小喷砂机1台等。
2、环保审批情况
东莞市东城广密密封元件制品厂位于东莞市东城街道温塘温竹二横路16号之五一楼(北纬23°02′29.00″;东经113°49′23.05″),是由东莞市东城广密密封元件制品厂投资建设。项目于2018年12月委托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东城广密密封元件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1月16日通过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为东环建〔2019〕1115号。
3、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占总投资的20%。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只针对废气和噪声。生活污水和固废不在验收范围内。
二、项目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范围内工程建设内容与环评初阶段规划内容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项目环保设施执行情况
经现场检查,项目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关于东莞市东城广密密封元件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19〕1115号),具体如下:
表1 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
项目 | 污染源 | 污染物 | 防治措施 | 验收要求 | 落实情况 |
大气污染物 | 炼胶、油压成型工序 | 非甲烷总烃 (有组织排放) | 设置集气装置对其进行收集后引至“UV光解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 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已落实 |
非甲烷总烃 (无组织排放) | 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 | 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 已落实 | ||
水污染物 | 生活污水 | CODcr BOD5 SS NH3-N |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到市政管道 | 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汇入市政管网 | 已落实 |
声污染物 | 生产设备,通风机,空压机 | 噪声 | 合理布局、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以及墙体隔声、专用机房 |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已落实 |
因此,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在有效落实以上措施下,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不会对项目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四、项目验收监测情况
经监测单位对项目污染物排放进行验收监测,达到相关环保标准(详见:《东莞市东城广密密封元件制品厂建设项目监测报告QFHJ 20190712003》)
五、验收结论
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经批准后,其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文件要求,且满足“三同时”要求,验收监测报告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同意我单位建设项目通过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六、建议和要求
1、建设单位应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各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污染物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该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3、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要求,定期组织演练。
4、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东莞市东城广密密封元件制品厂
2019年07月25日